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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7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10-17 10:15:56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和市高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官司”的工作目标,深化制度建设成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为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我区开创现代化生态新区的新局面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坚持司法为民,加强审判管理,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2010年是我区推进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实践证明,发展建设的高峰期也是社会矛盾的易发期和多发期。面对纠纷类型日趋多样、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工作压力,我院更加注重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加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高效司法。

  (一)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目标,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积极开展“万件案件评查”活动 ,在坚持对已审结案件进行常规评查的基础上,对引发涉诉信访案件和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对全院审判员进行庭审考核,并根据评查、考核结果定期通报讲评、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成立裁判文书校核室,在落实“四校一审”机制 的同时,设专人对法律文书进行校核,有效降低文书差错,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重大审判事项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强化措施,保证审判质量。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坚持审限跟踪、审限预警、月结案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严格审限变动报批程序,落实延长审限必须告知当事人的工作要求,审限内结案率居全市法院前列;强化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管理,鉴定周期同比缩短48天,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坚持将均衡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和信访投诉率作为指标,对法官和部门的审判绩效进行全面考评,并公开通报排名,引导广大干警创先争优,提升审判质效。

  ——加强审判层级管理。采取参与庭审、旁听案件等方式,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型、疑难、敏感案件的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完善院庭长指导办案工作机制,院庭长对重大疑难案件亲自审理和开展执行、调解、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督导、协调、促进作用,确保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目标,优化为民服务

  ——完善诉讼便民措施。公布立案流程、民商事诉讼流程和格式化诉讼文书模板,推行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 ,指引当事人及时有效进行诉讼活动;扎实做好诉讼引导、材料收转、“12368”司法动态信息查询 等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共接待当事人20 030人次,实现服务窗口零投诉;开通远程视频庭审 ,完善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提供电子档案查询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化“三贴近”指导民调工作 。结合我区沟域经济发展需要,增设田庄淤白地区巡回审判点,积极采取“三定四结合” 定点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开展巡回审判65次,组织司法实务培训27次,涉及群众近千人。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年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提出意见建议32条,涵盖行政执法、物业服务、村务管理等内容,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官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以案说法;联合多家报刊、广电媒体开办法制专栏、录播专题节目,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及诉讼纠纷的发生。全年开展普法活动150次,发表宣传稿件2002篇。

  (三)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推进司法民主公开

  ——继续开展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从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各方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全年组织网络直播103次。

  ——利用互联网站的外围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便民措施、工作动态等情况,全面展示我院各项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

  ——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230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的步骤、环节以及依照的法律程序,增进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和人民法官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扩大司法民主。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陪审242人次。

  (四)以案结事了、平复矛盾为目标,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成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不断加强信访接待力量,健全信访工作管理和督办机制,畅通信访诉求渠道,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要求和操作程序,强化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涉诉案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有机结合。

  ——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全力推进信访积案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涉诉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建立递进式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和承办法官的责任,对信访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全年,接谈递进式化解案件48件,成功化解12件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上级部门挂帐督办的信访案件,如期完成市高级法院交办的17批25件“政法民声热线”案件。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努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我院立足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98件,审结执结4696件。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全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68件,审结166件。依法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厉惩治受贿等职务犯罪。结合地区治安特点,依法制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并在斋堂地区组织公开宣判,加大威慑力度,保障我区打击非法盗采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处理棚户区拆迁改造中发生的诈骗、受贿等刑事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1.7万元,为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结全国首例因违法倾倒污泥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引导、支持、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判处缓刑95人,依法免于刑事处罚3人。探索建立对刑事被告人、被害人人性化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联席区司法局与律师代表,共建律师参与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实行法官综合评价制度,落实分案审理的要求,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社会调查 ,依托志愿者服务网络逐步建立未成年缓刑犯参与公益活动的长效机制,探索实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不断提升矫正效果,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工作目标,全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22件,审结3160件,调撤率达61.2%。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713件,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精心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利益直接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178件,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稳妥审理涉及土地承包、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护等案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妥善审理买卖、租赁、借款等合同类纠纷案件788件,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经济秩序。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提升调解效果。就群体性物业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与区住建委、司法局、人保局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年,稳妥化解涉及面广、突发性强、矛盾易激化的涉民生类和群体性纠纷案件300余件。

  (三)依法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维护和谐的行政关系

  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立足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妥善审结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利益的涉房屋登记、治安管理、工伤认定等行政诉讼案件52件。针对不服拆迁行政裁决、违章建筑拆除等纠纷,加大行政协调力度,积极推行“三个延伸” 全程联动工作模式,邀请区住建委、市政市容委等有关单位参与案件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坚持和完善行政审判报告工作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审理情况,解析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行政管理的意见,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规范和推进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执行工作中,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高级法院的要求,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为突破口,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年执行各类案件1354件,执结1318件,清理执行积案1088件。全面落实市高级法院执行工作八项制度,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完善十余项执行监督制度,规范职责权限,监控重点环节,加大考核力度,推进执行工作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和快速反应机制,改变由一名执行员“一包到底”的执行工作模式,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行行为的同时,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我区工商银行等六家金融机构、土地与房屋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扩大协助执行网络覆盖范围,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切实防止执行案件重新积压。全院参与执行工作的人员发扬连续作战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力开展执行工作,实际执行到位标的达1.39亿元,最大程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三、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努力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我院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采取讲党课、组织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党员承诺等方式,积极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激励干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一流的业绩。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与“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工作,主动深入辖区重点企业、社区、学校、贫困山村进行实地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进一步增强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着力转变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

  ——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在全院不同层面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搭建“身边的榜样”专栏平台、主题论坛平台和事迹展示平台,引导全院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积极营造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二)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着眼点,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院庭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组成员主持重点调研课题制度,严格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全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8个;选任1名纪检组长、1名执行局局长和7名中层干部,充实院庭班子力量,进一步营造“有为才有位”的用人氛围;完成2名审委会专职委员选任和业务庭中层的职级高配工作,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职业化分工、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开展全员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组织实战演练和技能比武,努力使每名干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坚持优秀法官带教制,印发《法官带教制培养手册》、《书记员案头工作手册》,开办“如何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司法调解工作”等法官论坛,加强审判经验的交流与传承,提高干警岗位技能。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招录15名综合素质较为全面的人员充实干警队伍,全院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已达到在编干警的32.4%;积极推行岗位交流,有计划地将青年干警放在信访窗口、山区法庭进行实践锻炼,为他们了解社情民意创造条件,增强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学术论文研讨,进一步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全年20余篇调研及应用法学成果在北京市及全国获奖。

  (三)以确保队伍廉洁奉公为目标,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廉洁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发廉政短信等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风险防范管理,继续围绕审判权、执行权、人财物管理权的运行过程,分析、查找潜在的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落实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与干警家属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活动,确保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高度重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措施进一步完善。

  (一)主动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不间断报告制度,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的职责职能及审判程序,阶段性汇报审执工作开展及普法宣传工作情况,制作并报送《法院工作专报》,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动态监督法院工作。

  ——积极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工作整改,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区人大等部门转办的信访信件16件。

  ——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年共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庭、旁听案件、监督强制执行197人次,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参加固定巡回审判点的揭牌活动,并结合我区棚户区拆迁改造情况,为人大代表专题讲解涉拆迁法律知识,努力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二)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坚持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各类调研和专项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主动向社会通报审判、执行等各类信息,虚心听取特邀监督员、媒体和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全年共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审判执行工作20人次。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我院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绩,先后共有18个集体、60人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荣获了“首都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北京市先进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是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审判工作机制与化解社会矛盾的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联合社会力量调处纠纷的机制不够健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完全适应,个别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深层次矛盾、应对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对在新阶段推进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意义重大。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深化能动司法,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认真审理事关经济增长、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各种案件,妥善化解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涉三农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把创建平安北京作为努力方向。继续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民商事调解、诉调对接和行政协调等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

  ——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民本司法,加强为民服务,努力在司法为民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创新审判管理。加强审判质量评估,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协调理顺内部关系,加快执法办案进度;强化对审判流程的节点管理,完善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细化便民措施。拓展窗口部门的服务功能,加强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健全巡回办案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司法建议和法律宣传,为社会提供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强化司法民主公开。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率,探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络沟通更为有效的方式,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三、提高司法能力,维护公正廉洁,努力在推进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重提高法官妥善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继续组织青年干警到立案、信访等部门进行锻炼,切实提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自觉约束行为举止,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不断提升干警防腐拒变能力。

  各位代表,当前,首都和我区正处于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任务更为艰巨,责任更为重大。我院决心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全体代表的监督,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和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0年工作报告专用语注释

  1.“万件案件评查”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部署,2010年,市高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万件案件评查”活动。此项工作中,我院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参与案件评查和复查工作,共评查案件200件。

  2.“四校一审”机制:是指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承办法官必须首先校对,书记员独立完成第二次校对,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共同完成第三次校对,之后,承办法官再对修改完成的清样进行第四次校对,最后送交庭内专职校对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3.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对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修改的,立案法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全部事宜,并向当事人发出《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努力做到当事人最多往返两次就可以立案。

  4.“12368”司法动态信息查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将“12368”确定为全国法院系统统一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它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传真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我院于2009年9月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该项服务,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让审判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5.远程视频庭审:是指在中级法院与我院之间搭建庭审视频联通平台,应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上诉案件的审判形式。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其有效解决了我区当事人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打官司路途远、交通不便的困难。

  6.“三贴近”指导民调工作:是指我院结合门头沟区情实际,在全面调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基础上,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系统、深入地指导,以促进人民调解水平全面提高,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和纠纷化解于诉前,是全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审判职能作用长效发挥的一种指导民调工作模式。“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基础、贴近群众。

  7.“三定四结合”:是指定点公告、定点开庭、定向邀请,结合案件实际、结合风俗习惯、结合指导民调、结合法律宣传。

  8.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是指“集中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集中清理执行信访案件”专项活动。

  9.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社会调查:是指由首都师范大学派出具有专业知识、取得国家资格认证的专业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和心理辅导、进行再犯可能性专业评估、负责跟踪评估和帮教矫正,法院将充分参考专业司法社工的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进行量刑裁判。该项机制积极推进了法院量刑规范化程序的改革,有利于对未成年缓刑犯进行教育、感化、挽救。我院就该项机制于2010年10月15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广泛报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10.“三个延伸”:是指从诉中协调向诉前、诉后协调延伸,从依靠内力协调向依靠外力协调延伸,从单纯案件协调向纠纷预防延伸。

  11.“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提出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2008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将“三个至上”确定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想。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