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援助 > 法院时空
门头沟区法院"三个强化"推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15-04-24 16:15:23 打印 字号: | |
  自2014年10月,两高一部委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门头沟区法院通过逐案甄别、多元联动、宣传造势等手段不断推进活动进程,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逐案甄别,强化震慑威力。该院建立针对被执行对象的“两梳理一甄别”机制,逐案甄别被执行对象是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逐案梳理执行对象是否属于不构成犯罪但需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逐案梳理执行对象是否属于需司法拘留但已逃匿的情形,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目前,该院已向公安机关移交“老赖”逃匿需协助查找、控制的案件4件,其中已拘留2人;组织集中强制执行活动8次,自行拘留6人,执行完毕9件;前期拒不履行的429件案件中有226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而主动履行,占到未结案件总数的52.68%,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二是多元联动,强化执行合力。在协助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该院健全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的协调、会商机制,并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推进情况,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合力。在强制执行陈家春腾退医院病床一案中,被执行人始终不予配合法院工作,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主动与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卫生局等4家单位进行沟通,召集2次协调会议,形成了以法院为执行主体,相关单位负责安抚、稳控、急救、疏导为一体的协调联动工作预案,为高效、规范、公开、文明地推进执行工作提供了保障。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慕平对此次强制执行批示“这件事做的对,应总结推行”,对该院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宣传造势,强化舆论支持。该院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日通报制度,要求承办人在办理相关案件中注意摄录、留存音像资料,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和人民网等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和曝光“老赖”的失信行为,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专项活动期间,该院在人民网连续推出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先后曝光11期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法院执行工作案件,在该院官方微博编发24期“微直播”、“微访谈”反映法官寻找、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过程。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自媒体编发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宣传稿件300余篇,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