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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依托公安机关协查机制成功查控逃逸六年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5-05-12 08:43: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门头沟法院接到房山区窦店派出所通知称发现该院被执行人陈某,执行法官王淑霞立即赶到现场与陈某进行谈话,陈某仍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月11日,门头沟法院执行法官姚富国到房山区拘留所与被执行人陈某进行谈话。此次谈话中,陈某表示尽快通知家属与申请人沟通,给付拖欠的52万余元执行案款。

  陈某自2009年12月11日判决生效后,一直下落不明。执行中,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标的一直未执行到位。自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门头沟法 院进一步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应急指挥机制的作用,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加大查找逃逸被执行人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逃逸被执行人全部适用一级临控等查控措施。

  门头沟法院逃逸被执行人协查机制建立以来,已通过一级临控措施成功查控2例逃逸被执行人,进一步突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