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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制度实施情况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5-06-01 09:32:56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门头沟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社会观护制度实施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会由研究室负责人梅宇主持。未审庭庭长杨畅、副庭长许芳、社会观护员刘娅、司法社工王徐晖出席通报会,京西时报、门头沟电视台等媒体参加了通报会并进行全程报道,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门头沟法院”实名认证官方微博、未审庭实名认证官方微博“@青春护航”微博、微信就通报会进行全程直播。

  通报会上,杨畅庭长首先就2013年以来社会观护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梳理,并就观护员调查中及法官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抚养类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出相应的家长教育建议。随后,许芳法官就我院适用社会观护制度审结的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最后,门头沟法院的两名社会观护员就其如何在社会观护过程中有效开展工作、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了介绍。

  本次通报会是对门头沟法院社会观护制度实施两年以来的全面总结和梳理,希望能够通过本次通报会提升此项制度的社会关注度,深化制度实施效果,扩大制度适用范围,使此项制度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