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安排,门头沟法院从即日起开展“创新档案查阅模式,提供远程网络利用工作”的专项活动,依托互联网向当事人提供电子诉讼档案利用服务。
一、互联网借阅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借阅范围:暂时开通2005至今的电子诉讼档案,2005年之前档案将逐步开通。
二、查阅电子诉讼档案需要上传以下材料:(见附件1)
三、情况说明:在互联网借阅并自行打印的案卷材料上有防伪水印,不再加盖“档案材料专用章”。
当申请借阅的一个案件内有多册卷宗的,总页数超过400页的卷宗,当事人无法查阅下载。如出现该种情况,可在互联网上分次申请调取或直接到法院档案部门调取。
四、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IE浏览器,登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网址为:http://www.bjcourt.gov.cn/;
(二)点击右上角“登陆”按纽,首次登陆需进行注册(案件当事人注册时手机号码应为立案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如身份证号码末位是字母,字母必须是大写)。注册完毕后需经过两个小时左右的等待审核时间。
(三)审核完毕后,再次进行登陆;登录后会进入“个人中心”,个人中心左面有若干个板块,其中左面第二项是“网上阅卷”。(见附件2)
(四)点击“网上阅卷”按纽,进入“我的网上阅卷”,之后点击“创建网上阅卷”进入电子诉讼档案借阅须知。(见附件3)
(五)勾选“已阅读并接受网上阅卷须知”,点击进入“创建网上阅卷”。(见附件4)
(六)在“借阅案件基本信息”中,选择案件审理法院、案件类别,手动输入案号,案号需规范、完整填写,如2015年门民初字第00001号、(2016)京0109民初98号。(见附件5)
在“申请信息”中,选择您是本案的哪一种人员类别;选择相应的借阅用途。
在“申请材料”中上传须知第二项列明的材料。“申请材料”应以照片形式上传,照片大小在5M以内。
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见附件6)
提交完毕,法院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无论审批是否通过,申请人都会收到提示短信)。审批成功的,请您在24小时内下载相关材料。逾期需要重新申请。
联系电话:6186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