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新时代
法院简介
机构设置
便民措施
开庭公告
法院动态
法院文化
法律援助
裁判文书
专题报道
网络直播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援助
>
法院时空
法院能否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
发布时间:2016-08-03 10:04:1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问:我是一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现被执行人名下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张某欠被执行人十万块钱已经到期,我能不能申请法院执行该到期债权?
答: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该履行通知法院会直接送达第三人,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