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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可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6-09-28 14:13:28 打印 字号: | |
  职工上班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死者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基金向其近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