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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舍倒塌,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6-10-14 10:26:32 打印 字号: | |
  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担责。学校的校舍和有关教育教学设施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员的人事安全和健康。《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