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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待遇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6-12-29 14:23:42 打印 字号: |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法条规定了两个“不低于”,来保护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权益。但该法条容易引起歧义,正确理解应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