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子关系的否认之诉,法律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2-23 13: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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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由此可知,亲子关系否定之诉以亲子鉴定为判断亲子关系是否不存在的重要标准,同时亦规定夫妻一方不配合鉴定且另一方已经提供否认亲子关系的必要证据时,法院可依法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