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援助 > 法院时空
商家举办的“清仓甩卖”活动无期限进行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7-05-05 14:15:05 打印 字号: | |
  答:不合法。销售者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