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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也要交纳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17-08-31 14:12:46 打印 字号: | |
  是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责任编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