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人民”二字在不到7000字的报告摘要中出现了28次,“司法为民”的情怀贯穿始终。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从最高院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全国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司法,守护公平正义底线,提升司法公正“获得感”。报告内容既是对全国各级法院2018年所做工作的系统总结和梳理,也是对人民最关心、最关切问题所做出的呼应和回答。比如,报告中提到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等工作举措,都有人民群众关注、热议的现实案例为依据。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严惩“校园贷”犯罪、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等关键词,是对人民安全需求的殷殷回应;张文中改判无罪、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等内容的表述,则表明了最高法直面痛点,不遮丑护短的光明态度;通过依法审理叶挺、方志敏烈士名誉权案,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等,更是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人民法院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在一个个司法案件的审判中践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才能谋求更大的发展,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需要巨大的勇气破藩篱、去顽疾、立规矩、建制度、正风气。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无论是2018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公开、智慧法院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还是2019年工作安排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承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和不懈追求。今年的最高法报告,让我们看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回答“司法为民”这张答卷的信心和努力,也让我们坚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即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