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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峪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华岳原林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08:50:13 打印 字号: |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峪泉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第三人:华岳原林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承办法官:韩晓飞

开庭时间:20206910:00

开庭地点:中西法庭

二○二○年六月九日十时,在本院中西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峪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华岳原林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门头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