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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何红义与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北京东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宏华建业建筑安装公司、肖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2-26 15:14:15 打印 字号: | |

案 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 告:何红义

被 告: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北京东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宏华建业建筑安装公司、肖文

开庭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

开庭地点:十四法庭

承办法官:张源

二○二一年三月一日九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红义与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北京东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宏华建业建筑安装公司、肖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责任编辑:门头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