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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门头沟法院执行干警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发布时间:2021-06-17 17:02: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恢复执行团队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后,在全院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执行干警刘时语、法警李超风、姚爱菊火速前往现场开展执行工作,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彭某当场给付8000余元案款,该案顺利执毕,申请人特意送来锦旗,对法院干警热情服务、执法公正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感谢。

   邱某与彭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6月8日中午,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邱某提供线索,其表示了解到被执行人在门头沟区商场上班。收到信息后,执行干警刘时语、法警李超风、姚爱菊迅速出发,于12时30分找到被执行人彭某下落,经过核实,确为被执行人本人。为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活动,门头沟法院执行干警现场进行调解,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第三人借款,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全部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案件顺利执毕,门头沟法院执行干警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群众现实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了群众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申请人也表示,通过这次执行,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安全感。

 


 

 
责任编辑:门头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