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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碰撞变道车辆,这种“碰瓷”要当心
  发布时间:2021-08-18 14:14:00 打印 字号: | |

   碰瓷套路深,行车需谨慎。说起碰瓷,很多人脑海出会出现个别人莫名其妙倒在车辆前的画面。近日,门头沟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竟然故意碰撞变道车辆,上演“开车碰瓷”。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间,被告人安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于北京门头沟区、丰台区、海淀区等地,在其他车辆变道、转弯时,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或者以其他车辆变道、转弯,致使自己急刹车受伤,造成对方全责的假象,并以此为由索要赔偿。上述事故基本都以“私了”方式解决。被告人安某某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共骗取被害人王某等数人共计人民币近万元。

   近日,门头沟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关于“碰瓷”,2020年两高一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安某某利用其他车辆变道、转弯之机,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或者谎称因急刹车导致自己受伤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故以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据交通部门取证的122报警记录显示,2019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安某某曾30多次报警称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但大部分车主因赔偿数额较少、怕麻烦等原因选择“私了”,未到公安机关报案。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

   1.要做到规范文明驾驶,转弯或变道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观察前后方车辆情况,保持安全车距,规范驾驶才能不让“碰瓷党”有可乘之机。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让警方出面协助解决。

   3.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如发生事故可通过视频查看当时路况和行驶轨迹,为警方提供有效证据。


 


 
责任编辑:门头沟法院